民法典中关于借款不还的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借款不还属于违约行为,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。具体来说,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: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返还借款。到期不返还的,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。在诉讼时效方面,《民法典》第七十五条明确,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,从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。超过时效的,债权人将不能再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。此外,如果借款人存在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,可能构成拒执合同罪或破产fraud等刑事犯罪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一条: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返还借款。到期不返还的,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五条: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,从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。超过时效的,债权人将不能再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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